各部门:
根据《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沪科指南〔2021〕3号)的要求,2021年度分配给我院的额度为2项。
请申报人于2月24日前在系统中填报完毕并在系统中提交,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遴选,择优申报。请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及申报要求,组织申报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“科技创新行动计划”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沪科指南〔2021〕3号)
https://www.shafc.edu.cn/_upload/article/files/b0/ba/57db02b54008b037e894acfff44d/55c88f26-6c9d-4669-8399-7b688002cd9b.pdf
科研处
2021年1月30日
